凡图落户上海咨询网
政策咨询 疑难处理
正规 专业 实体 免费
上海落户一对一免费咨询
131-6616-3550
独生子女并非二胎政策的唯一通行证。上海户籍家庭若符合特定情形,同样拥有再生育资格。
市人口计生委曾明确,依据《上海市人口与条例》,夫妻只要满足十二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这一政策框架将人群划分为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两类,前者适用九种情形,后者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三种特殊条款,形成了差异化的认定标准。

非农业户口:九类情形
对于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夫妻,政策覆盖了从身体条件到婚育历史的多重维度。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是最广为人知的一条。若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医学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残疾,且无法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夫妻一方自身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并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也符合申请条件。
职业与身份特殊性同样被纳入考量。一方若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或作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且现仍从事该职业的渔民,均可提出再生育要求。
婚育史的复杂性也在政策覆盖范围内:一方婚前未生育而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或两个子女;或者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均为独生子女;亦或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的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针对婚后不孕的情况,若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在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也被允许再生育。
农业户口:额外补充
农业户口夫妻在完全适用上述九种非农业户口条件的基础上,还享有三种额外的政策倾斜。这主要针对农村家庭结构与养老现实。若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即具备申请资格。
另一种情形涉及招婿养老: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且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若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只要其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同样符合条件。这些条款体现了对农业户口家庭在劳动力延续与养老负担上的特定关照。
上海落户政策与生育政策虽属不同体系,但均强调户籍性质与具体条件的严格匹配。理解这些细分条款,有助于家庭更准确地规划未来。
微信扫一扫添加顾问 免费咨询
掌握最新落户资讯,一对一在线答疑!
Copyright © 上海凡图人才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